不知刚上青果查完成绩,

此刻又点开这条推文的你,

是怎样的心情呢?

需要重考的同学,

认真看看这则通知哦~

关于-学年第二学期

学生重考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系:

根据《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》和《关于学生课程重考的规定》(培正教字〔〕18号),现将-学年第二学期重考安排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重考报名时间:年1月18日—1月23日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(一)仅限级(含)之前往届生报考。

(二)本科学生在正常修业年限(四年)期间累计重考不得超过8门次。

(三)学生修读任何课程仅限重考一次,如重考不合格,必须重修。重修后又不合格的,方可参加重考。

(四)凡被取消考试资格、无故缺考、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者,不能申请重考。

三、重考注意事项

(一)重考后,以该门课程取得的最好成绩取代原来的成绩。

(二)重考成绩最高等级不得超过B等(绩点3.00)。

(三)成绩C等以下的所有课程均可申请重考,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重考课程。但需计算重考门数,累计重考门数达到上述第二点报考条件中第(二)小点规定的,正常修业年限内不能再申请重考。

(四)本次重考安排在开学第一周(含周末)进行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公布。

(五)本次重考采用手工报名(报名表格附后),如有疑问,请在1月23日(周二)前统一反馈至辅导员处,以院(系)为单位汇总后反馈到教务处考务科()。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反馈,过期一律不予受理。

特此通知

教务处

年1月17日

温馨提示:点击“阅读原文”可下载报名表格。

封面设计

技术部黎晓晴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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