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年暑期重修班的通知

学校各部门:

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,年暑期重修班将于7月30日-8月31日(共5周)举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开班基本原则。重修课程选修科目主要是在校生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,不包含体育课、独立实验课、自主学习课程、形势与政策课等。具体开设课程以教务处正式公布为准,二级学院(直属系)需要增开暑期重修班课程的,必须经由二级学院(直属系)申请报学校批准方可开设。

2.学生报名条件及要求。本次暑期重修班初拟开设门课程,学生只能在已开出重修班课程中选修(详见附件1)。每位学生暑期重修班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最多修读8学分。往届生暑期重修班报名工作请各院(直属系)在7月17日12:00前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给教务处(详见附件2)。学生报名人数超过10人(含10人)方能开班。

3.报名时间及方式。请各院系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(含届)于7月19日-7月20日登录青果教务管理系统-第三学期(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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